因盘锦市大洼区国晟物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业务需要,盘锦弘信劳务有限公司受盘锦市大洼区国晟物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相关岗位工作人员31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人员,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岗位
秩序维护员17人、保洁6人、会议服务2人、服务人员6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具备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领导安排,能够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组织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拥有强烈的事业心与敬业精神。
3.秉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正直、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能承受相应工作强度。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岗位条件
1. 秩序维护员(17人)
(1)持有有效的保安证,具备专业的安保知识与技能者优先。
(2)具备本岗位工作经验,熟悉秩序维护工作内容与职责。
(3)学历不限,但需具备一定的学习能力和理解能力。
(4)年龄要求为男性58周岁以下,女性58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体能良好。
2. 保洁员(6 人)
(1)具备本岗位工作经验,熟悉各类清洁工具和清洁剂的使用,掌握不同区域的清洁标准与流程。
(2)学历不限,能理解并遵循工作安排。
(3)年龄要求为男性58周岁以下,女性58周岁以下,身体状况良好,能胜任保洁工作强度。
(4)熟练掌握相关岗位知识,如清洁技巧、卫生标准等。
3.会议服务(2 人)
(1)具备相关领域会服工作经验优先,熟悉会服工作流程,能够独立完成相关服务保障任务。
(2)学历要求高中及以上,酒店管理、旅游管理、文秘等相关专业优先考虑,非相关专业者,需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或出色的服务技能。
(3)年龄要求在35岁以下,形象气质佳,面容姣好,体态匀称,无纹身,注重个人仪表仪态。
(4)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年龄要求适当放宽。
(5)具备出色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能热情、耐心地接待客户。同时,拥有较强的应变能力,能够妥善处理各类突发情况。
4.服务人员(6人)
(1)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与业主、同事及其他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与协作,及时传达信息、解决问题。
(2)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物业管理、酒店管理、社区服务等相关专业优先考虑,非相关专业者,需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或出色的服务技能。
(3)年龄要求在30岁以下,形象气质佳,能适应物业服务工作强度。
(4)具备一定的应变能力,能在面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时保持冷静,迅速做出合理反应并处理;有团队合作精神,能够融入团队,与同事相互配合,共同完成物业服务目标。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的在校学生(非应届毕业生)。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除聘用)未满5年的人员。
7.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8.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人员。
9.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四、工作地点
盘锦市大洼区
五、薪酬
工资待遇面议
六、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包括报名、资格审查及简历筛选、面试、体检、岗前培训等相关程序,具体时间将根据面试程序要求,视情况进行安排组织。
七、报名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5年4月19日起至2025年4月2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注:线下报名仅限于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将报名材料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邮箱dwhxlwgs@163.com,邮件标注:岗位名称+姓名。
2.线下报名:将报名材料以纸质版形式交至盘锦弘信劳务有限公司办公室(大洼街道商业街22号)。
(三)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3.毕业证原件扫描件、学信网查询的各学历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近期正身二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
5.相关资证及工作经历证明等其它证明材料。
八、面试
按照面试程序,通过资格审查及经过简历筛选后的人员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参加面试,未通过资格审查及未通过简历筛选人员将不另行告知。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进行材料审核及面试,迟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九、体检
具体参加体检人员及体检时间、地点,将以电话形式通知。
十、相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须如实告知并承担未如实告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取消资格,责任自负。应聘人员一旦被录用,须按通知规定时间按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自行解决。
(二)上述岗位为招聘计划,实际聘用岗位数量将视工作需要及应聘人员情况确定。
(三)公司承诺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应聘资料不予退还。
(四)应聘人员请务必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因提供有误造成的后果自负。
(五)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不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终止选聘。
联系电话:0427-3531212
附件:报名表
盘锦弘信劳务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