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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公告更正公告
作者: 时间:2017/2/20 阅读:2084次

 因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拟委托猎头公司招聘,现对2月15日盘锦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更正如下。
按照《关于深化市属国有企业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盘国资〔2016〕106号)文件精神,为选齐配好工作人员,使公司尽快步入正常运转轨道,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招聘职位及具体要求详见《盘锦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说明》(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
在全国范围内,凡符合上述职位要求和规定条件者均可报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事业心、敬业精神;
2.具有国家认证的211、985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法律、会计、金融、工程、交通运输、经济等相关专业。具有工程、会计、审计、法律等行业从业资格证书者可优先聘用;
3.应有3年以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工作经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特别优秀者可酌情放宽条件;
6.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应聘: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规定期限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17日--23日。
2.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报名人员登录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下载并如实填写《盘锦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登记表内照片处请插入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填写后的《报名登记表》发送到邮箱pjszrl@163.com。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3.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初步审核。初步审核人选以公司人力资源部电话通知为准。
2.确定初步人选。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于2017年2月24日--26日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外地应聘报名人员可邮寄或传真,时间相应适当延长)。相关材料包括:《报名人员登记表》(须加盖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公章)、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他相关证书以及能够证明本人工作业绩的有关资料(以上资料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免冠彩照电子版(jpg格式,20KB以下)。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资格复审结果,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选、时间、地点以公司人力资源部电话通知为准。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法,由面试评委会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评价。应聘人员隐名面试,每名应聘人员面试时间为15分钟(包括思考时间),面试时向应聘人员发放题单,总分100分。面试评委会根据面试人员最终成绩综合择优确定招聘岗位拟聘用人选。
(四)公示
拟聘用人选在58同城网、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5天。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四、管理
聘任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试任职务的,正式任职,其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若试用期中途发现不能胜任职务的,可由公司直接解聘。
五、待遇
1.试用期工资为3500元/月;
2.期满转正后基础工资为4500元/月,外加绩效奖金;
3.缴纳五险一金;
4.按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六、其他事项
1.正式聘用人员必须与原单位解除一切关系,如发生纠纷由其自行负责处理,同时公司与其解除聘用关系。
2.招聘全过程接受国资委的监督。

附件:

1.盘锦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说明 

2.盘锦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盘锦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2月17日
来源: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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